投资成本

一、土地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 费 标 准  优惠政策
1 土地出让金 不低于评估地价的20%  
2 登记费 使用面积≤1000M2,每宗地收100元,每超500M2,加收40元,每宗地不超过4万元。  
3 征地管理费 按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4%收取  
4 临时用地管理费 土地补偿总额的2%。  
5 土地使用费 商业旅游用地6-8元/ M2·年,工交仓储用地1-3元/ M2·年,写字楼、住宅别墅用地4-6元/ M2·年,娱乐用地 2-4元/ M2·年,教科体卫、种养畜业用地0.5元/ M2·年. 城市规划区外仓储工交业按0.5-1.0元/ M2· 年收取,青岛市政府文件规定如果外商自买土地建厂,免收土地使用费。
6 土地评估费 按土地价格总额计:(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 <100 101-200 201-1000 1001-2000
费率 4‰ 3‰ 2‰ 1.5‰
金额 2001-5000 5001-10000 >10000  
费率 0.8‰ 0.4‰ 0.1‰  
 
7 公路建设附加费 5元/ M2  
8 土地评估费 按土地补偿费的1-2倍收取。  
9 造地费   能造补土地,验收合格后免交
10 土地租赁费 0.5-1美元/ M2  
11 厂房租赁费 8-10美元/ M2  


二、电费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 费 标 准 优惠政策
1 电费 普通工业用电:0.7022元/度 非居民用照明用电:0.7822元/度 大工业用电 可适当照顾
2 一次性线路 工程贴费 一般情况下不收。 如果用户有特殊要求,如架设专线等,收费视情况而定。


三、水费收费标准

1 水资源费 地下水0.15元/ M3 (水利局收) 地表水0.05元/ M3 企业自己取用水资源
2 水费 生活用水1.15元/ M3 工业用水1.816元/ M3 行政事业用水1.87元/ M3 经营服务业用水3.004元/ M3  
3 污水处理费 0.20元/m3  


四、排污费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 费 标 准 优惠政策
1 排放废水 按0.04元/吨征收  
2 超标污水 按超标档吨水·倍征收  
3 超标废气 按0.02-0.1元/千克征收  
4 超标烟尘 按每吨燃料3—6元征收。  
5 超标废渣 (1)电厂粉煤灰:向水体倾倒或排放按1.2元/吨征收,无专设堆放场所按0.10元/吨·月征收。

(2) 其它工业废渣:向水体倾倒或排放按5元/吨征收,无专设堆放场所按0.30元/吨·月征收。

(3)含汞、镉、砷等可溶性剧毒物废渣:向水体倾倒或排放按36元/吨征收,无防水、防渗措施堆放按2元/吨·月征收。

电厂粉煤灰和其它工业废渣有专设堆放场所不收费
6 超标环境噪声 超标值:dB(A)1-3, 200元/月dB(A)4-6, 400元/月dB(A)7-9, 800元/月dB(A)10-12, 1600元/月dB(A)13以上, 3200元/月  
7 二氧化硫 按0.2元/千克征收  


五、房管费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收 费 标 准 优惠政策
1 变更登记费 名称、状况变更登记:0.2元/M2 可适当照顾
2 交易服务费 新建商品房3元/ M2 ,其它存量住宅6元/ M2厂房、办公、营业房按交易价格的1%收取。 可适当照顾
3 评估费 新建商品房、存量住宅按评估价的0.5%收取厂房、办公、营业房按评估价的1%收取。  
4 开发管理费 仅对开发企业,按当年建安造价30%-40%的1%-2%收取,一般情况5元/ M2 可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