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环境既是生产力,更是核心竞争力,胶南市政府非常重视软环境建设,努力为外商营造一个优越的投资环境,服务部门实行“首问负责制”,提出了“客商负责院内的事,服务部门负责其他一切事”的理念。胶南市已连续六年实现外商“零投诉”,连续十六年被评为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胶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指导、协调对全市外资企业生产经营与服务工作,重点为外商提供以下服务:
1、前期审批项目“一条龙”服务(包括项目审批、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海关备案等)。
2、中期在建项目全方位服务。
3、后期投产项目经常性服务。
4、发放“绿色通道证”,在就医、旅游、车辆通行等八个方面给予外商特殊待遇。
5、提供政策、科技、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并协助企业落实可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6、协助企业疏通资金渠道,建立银行与企业关系,联系风险投资,提供贷款渠道。
7、坚持与外企协会的联席会制度、定期走访外企制度和对外商日常接待制度。
8、对1000万美元以上、8000万人民币以上及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 “绿色通道”服务制度。
对园区内兴办项目,可采取出让、租赁和土地作价入股三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土地出让金原则上按50000元/亩的指导价执行;2000年按指导价的40%给予优惠;2001年--2003年分别按指导价的30%、20%、10%给予优惠,其出让使用期限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年限。
鼓励国内外客商进行包片开发,建设"园中园"。凡2000年内进园区进行包片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享受当年优惠价格;允许开发商进行土地转让,其转让收益归开发商所有。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两年内开发面积达不到60%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 雇员\年薪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 普通工人 | 600-1000 | 600-1000 | 600-1000 | 600-1000 | 600-1000 |
| 技术工人 | 1000-2000 | 1000-2000 | 1000-2000 | 1000-2000 | 1000-2000 |
| 行政(办公 )人员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一般管理人员 | 1000-2000 | 1000-2000 | 1000-2000 | 1000-2000 | 1000-2000 |
| 高级管理人员 | 2000-5000 | 2000-5000 | 2000-5000 | 2000-5000 | 2000-5000 |
| 中级工程师 | 1500-3000 | 1500-3000 | 1500-3000 | 1500-3000 | 1500-3000 |
| 高级工程师 | 2000-4000 | 2000-4000 | 2000-4000 | 2000-4000 | 2000-4000 |
1.外商投资企业入驻园内所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国家免二减三的税收政策。即:对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企业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园内入驻项目企业所得税,先按国家规定以沿海开放地区24%的税率标准予以征收,其高于国家级开发区15%税率的差额部分,在年底由市财政等额奖励企业,使入园企业享有国家级开发区同等的优惠政策。
5.到园内兴办的内、外资项目,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包括增值税的25%),在2年内由市财政等额奖励企业,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奖励企业。
6.入驻园内的生产性企业,新建生产经营性用房的,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恢复征收后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5年内等额奖励企业。
7.2000年入驻园区的项目,全额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水增容费;2001年至2004年入驻的项目,上述费用分别减按20%、40%、60%、80%标准征收。自2000年开始,5年内入驻园区的企业免收河道维修基金;供配电贴费可缓期2年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