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道路、通讯、厂房等)


   城阳区基础设施按照“七通一平”(七通即道路、给水、排水、通讯、电力、供热、供气)标准进行配套,能够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生活需求。

【电力】城阳区电力充足

【供水】水源充足

【排水】雨水、污水实行分流排放。

【供热】有集中供热系统,可满足企业的生产和生活要求。

【供气】供气管网已配套完毕

【通讯】自动交换通讯网可以提供充足的电话线路,而且已经具备宽带网设施。

 
    所涉及的优惠政策及法规

城阳区的出口加工区享有比其它工业园区更多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在出口加工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从中国境外进口原材料加工复出口,免征进出口关税和进出口环节增值税。

【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进口免税方面: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部件,厂房建设所需的机器、设备、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入区退税】★ 中国境内出口加工区以外的货物,包括国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合理数量的建筑材料、半成品等,销售到区内即视同出口,由海关签发出口退税单,享受国家有关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按出口办理退税。★ 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进料保税】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京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及消耗性材料全额保税。

【外汇管理】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须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不须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配额许可证管理】货物可以在加工区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

【原材料核销】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每半年办理一次核销手续。

 

项目交通环境(以公里计)

参考地点   公里 参考地点 公里
北京 750公里    
日本    火车站 35公里
韩国    公路 环胶州湾高速 10公里
德国   港口 青岛港  25公里
最近的城市   烟台、威海 机场 5公里

【港口】青岛出口加工区距青岛前湾港码头36公里,距青岛港码头33公里。青岛口岸是我国重要贸易口岸之一,青岛港是中国北方的航运中心,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450个港口通航,并于国际上4个港口结成友好关系。2002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超过1、2亿吨,集装箱超过330万TEU。

【铁路】青岛市有直通华北、华东、华南、中南、西北、东北地区各大城市的客货列车。青岛出口加工区距胶济铁路及其支线8公里,距城阳火车站12公里。站内设施不断完善,该站已拥有联运货场3处,年吞吐量达200万吨以上。

【公路】青岛出口加工区紧靠环胶州湾高速公路和滨海大道,并通过环胶州湾高速公路和流亭立交桥与308国道、204国道、济青高速、青银高速、烟青一级公路及港口码头相衔接,非常适合出口加工区“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要求。

【航空】青岛出口加工区距青岛流亭国际机场19公里。青岛流亭国际机场拥有68条国际、国内航线,300多个周航班,其中国际和地区航线10条,可直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澳门、东京、大阪、汉城等国内外大城市。目前,青岛国际机场正在对现有航站楼和通讯导航、供水供油、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达到与国际空港建设接轨的“4E”标准。

 

该地区劳务用工工资参考
 

雇员年薪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普通工人    600-1000 600-1000 600-1000 600-1000 600-1000
技术工人  1000-2000 1500-2500 1500-2500 1500-2500 1500-2500
行政(办公 )人员  800-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一般管理人员 1000-2000 1500-2500 1500-2500 1500-2500 1500-2500
高级管理人员    2000-5000 3000-5000 3000-5000 3000-5000 3000-5000
中级工程师 1500-3000 2500-4000 2500-4000 2500-4000 2500-4000
高级工程师 2000-4000 3000-5000 3000-5000 3000-5000 3000-5000


    税收
    1、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其中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24%的税率征收。

2、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其中属于先进技术企业减免税期满后,可以再延长 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产品出口企业减免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值70%以上的,经市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当年可以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3、从事农业、林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享受免税、减税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照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4、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以及从事能源、交通、建设的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经批准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所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外国投资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可以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6、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7、外商投资企业于年度中间开业,当年获得利润而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以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

8、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9、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0、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即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1、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通关

城阳区设置有全国最先进的监管系统,可以为企业提供便捷的进出口通关服务。

1、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

2、全封闭、24小时通关;

3、不实行保证金台帐,取消《登记手册》;

4、与境外出入货物采用备案制,与境内区外实行报关制;

5、采用直通式,在加工区海关报关并在卡口查验放行。
服务 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拥有规划建设、项目审批等权限,为投资客商实行“一站式”审批,提供“一条龙”服务。加工区管委会设立专门的外商投资服务机构及物业管理公司,对投资者和区内企业实行包括供水、供电、厂房、通讯、招聘员工、装修、卫生、绿化、保安、代理报关、仓储服务、宿舍、食堂等在内的综合配套服务。此外,海关、检验检疫、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将建立健全,为企业提供各项服务。

    视频宣传
要求使用统一的*.rm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