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园区介绍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特色、集中建设”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规划建设园区。目前,全市拥有市级工业园区5个,市级农业园区3个,镇级重点工业园区9个,已构筑起以市级园区为龙头,镇级园区为支撑,村级工业园区和企业自办园区为补充的新型经济园区格局。到2002年年底,全市工业园区累计引进外资项目319个,合同利用外资12.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3亿美元,分别占全市历年累计数的51%、52%。

二、 园区优惠政策

(一)园区新进项目优惠政策

●项目立项、报批、建设按最低标准减半收取的费用:土地登记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和监督费、招投标管理费、劳动保险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自来水增容费;消防设施设备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

●项目立项、报批、建设时应免收的费用:土地登记证工本费;公路建设附加费;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费、物业管理基金、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微利房差价费、燃气建设费、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费、开发管理费;《投资许可证》工本费;新增消防设施设备审验管理费。

●土地部门按最低标准收取耕地造地费,供电部门对供配电贴费给予优惠,财政部门按企业上缴耕地占用税市级收入的50%给予资金扶持。

●鼓励各单位或国内外投资者包片进行园区开发,建立“园中园”。“园中园”内企业由兴办“园中园”的单位或投资者负责管理和服务。“园中园”的土地增值部分归兴办“园中园”的单位或投资者所有。

(二)园区新进企业政策

●建立“税外无费区”。园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期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财税部门除外)在事先通知园区管委会的前提下,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但不准到企业收费。有关收费项目中应上缴省、青岛市的部分由园区管委会代为支付。

●进入园区的企业(生产性企业,下同),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企业投产之日起,由市财政按企业前两年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部数额、后三年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和第一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部数额、后两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资金扶持。

●凡被青岛市以上科技管理部门或外经贸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企业投产之日起,由市财政按企业前两年上缴企业所得税的全部数额、后三年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和前两年企业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部数额、后三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资金扶持。

●进入园区的服务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及从事场地厂房租赁的企业,从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由市财政按企业前两年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数额、后三年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和第一年上缴营业税的全部数额、后两年上缴营业税的50%给予资金扶持。

三、 五处市级工业园

(一) 即墨经济开发区

规划面积27.2平方公里,累计投入基础设施资金3.5亿元,区内“七通一平”面积达9平方公里,累计引进外资项目120个,合同利用外资4.3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73亿美元,2002年外贸出口6539万美元,上缴税金6494万元,综合经济实力在山东省64个国家、省级开发区中名列前茅。

(二) 高新技术开发区

是山东省唯一设立在县级市的省级高新区,规划面积24.9平方公里。其中,由新加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区投资兴建以发展电脑、资讯、通信和多媒体等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创新科技园,起步区3808亩。目前,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资金1亿多元,“七通一平”面积2.6平方公里,累计合同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50万美元。
高新技术产业有关优惠政策

●关于增值税

(1)鼓励在高新区开发生产软件产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2)凡进驻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自企业经营之日起,5年内由市高新技术发展资金按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扶持企业,作为企业研发资金,专款专用。

●关于营业税

对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

对进驻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一律按15%计征。自企业获利年度起,前5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并自第3年至第5年,按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数额,用市高新技术发展资金进行扶持,用于技术开发;后5年用高新技术发展资金按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的50%进行扶持。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人民币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关于进出口税收

(1)对进驻高新区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征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进驻高新区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软件费是指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为在境内制造、使用、出版、发行或者播映该项货物的技术和内容,向境外卖方支付的专利费、商标费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

(3)对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收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

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高新技术成果作为股权投资的,其成果完成人可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凡属政府全额资助的项目,从项目实施之日起3年内,根据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享有不低于该比例60%的股权收益;之后3年,可享有不低于该比例40%的股权收益。凡企业自主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为股权投资的,成果完成人根据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前3年可享有不低于该比例30%的股权收益,后3年可享有不低于该比例20%的股权收益。

●企业自主开发(含二次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经认定后,对主要完成人,视其贡献大小,在实施成果后实现的税后利润中,前3年可提取10%—15%,后3年可提取5%—7%,作为投资回报;企业自主开发的非本企业主导经营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经认定后,对主要完成人,视其贡献大小,在实施成果转化后实现的税后利润中,前3年可提取20%—30%,后3年可提取10%—14%,作为回报。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及各类投资主体,在高新区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凡在高新区注册、对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投资额占其总投资额的比重不低于70%的,比照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并可按当年总收益的3%-5%提取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以前年度和当年投资性亏损。风险补偿金余额可按年度结转,但其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年末净资产的10%。

●督促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一般企业在成本中据实列支的研究开发经费要达到年销售额的1%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要达到5%以上。对达不到规定列支比例的企业,因少列技术开发费而增加的效益,在经营者业绩考核时予以剔除计算。

(三) 青岛服装工业园

规划面积7.7平方公里,是青岛市十大专业工业园之一。建园以来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资金1.1亿元,“九通一平”面积7.7平方公里,累计引进外资项目22个,合同利用外资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引进的韩国高丽钢线项目总投资额达8000万美元,是2001年度青岛市第二大工业外资项目。

(四) 青岛环保产业园

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是经青岛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以环保产业为主的工业园区。目前,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资金7880万元,“七通一平”面积5.5平方公里,累计引进外资项目13个,合同利用外资3467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421.8万美元。青岛金王集团、新加坡维用科技集团、山东海汇生物制药等知名企业落户园区。

(五) 青岛北部工业园

规划面积8.2平方公里,该园区定位为生态型综合性工业园区,采取集中配套、分散招商、集中落项目的方式,由园区管委会与有关镇政府共同招商建设。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资金8200万元,建成区面积4.16平方公里,累计引进外资项目24个,合同利用外资561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47.5万美元。

四、 三处市级农业园

(一) 即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

位于大沽河畔移风店镇,规划面积1万亩,分中心区、示范区、辐射区三个部分。已投资7850万元,建成了总面积为6800平方米的现代化植物组织培养中心、种苗繁育中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培训中心、净菜配送中心和141个高档无立柱日光温室,建有大型的移风蔬菜批发市场与之配套,带动周围乡镇发展设施农业6500亩。该园区被确定为“国家级科技示范园区”、“国家级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和山东农业大学“科研开发基地”。

(二) 青岛畜牧科技示范园

位于段泊岚镇,核心区规划面积6000亩,辐射区30平方公里,计划投资9500万元。该园区2001年7月开工建设,引进畜牧项目5个,其中山东六合集团正在建设我国江北首处高产奶牛良种繁育示范基地,产良种奶牛3000头以上;青岛正大总投资600万美元,正在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工厂化肉鸡饲养场两处;引进的省农业实业集团进口奶牛隔离场项目,是全国规模最大的一处奶牛隔离场。

(三) 青岛海洋科学研究中心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

位于鳌山卫镇,由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 科学院黄海研究所、青岛海洋大学、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大菱鲆研究所、青岛碧海水产种苗科技开发中心六家科研单位共同投资兴办,总规划面积1000亩,计划总投资3亿元,以引进、繁育优良水产种苗为主,建成后将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建设档次一流的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该基地一期工程规划占地436亩,计划投资1亿元。目前已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0多万元,完成了水、电、路和通讯的配套。

五、 重点企业工业园

(一) 即发工业园

为青岛服装工业园的“园中园”,由青岛即发集团创办,规划面积1100亩,计划投资10亿元,2000年2月动工建设,目前已投入建设资金4亿元,累计引进外资项目13个,计划投资总额1.13亿美元。园区主要生产针织服装,已投产的项目有制布、印花、塑料彩印、针织染整、针织服装加工等,产品主要出口日本、美国等国家。2002年完成销售收入8.38亿元,出口创汇3691.8万美元。

(二) 红领工业园

位于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城南工业园内,由红领集团投资兴建,占地400亩,计划总投资2.5亿元,已完成投资1亿元,从德国、意大利引进一流生产设备,形成了年产50万套西装、50万件衬衣的生产能力。2002年实现产值1.9亿元,上缴税金1232万元。

(三) 金王工业园

位于青岛环保产业园内,由青岛金王集团创办,占地100亩,已完成投资1亿元,以生产高档玻璃制品、果冻蜡、石蜡等产品为主,年生产3亿件,产品全部出口美国、德国、法国和瑞典等国家。2002年又投资2700万元,新上德国灌装生产流水线2条,新建标准仓库2600平方米、车间8000平方米,投资800万元建设研发中心。